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由单选和多选组成。)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其厂房作抵押向A银行贷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其机器设备作抵押向B信用社贷款6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甲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缺乏流动资金向李某借款2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间,甲公司将上述机器设备出售给乙公司并进行了交付,但并未告知其以该机器设备为标的设立抵押权的情况。上述三笔借款期满后,甲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均未能偿还。于是,A银行和B信用社均主张实现抵押权。李某因要求甲公司偿还到期借款遭拒绝,强行开走了甲公司的一辆别克轿车,以迫使甲公司偿还借款。与此同时,甲公司因拖欠丙公司的贷款而被诉至法院。在甲公司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应丙公司的申请,法院对上诉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

关于甲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抵押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因登记而有效

B.A银行的抵押权因登记而设立

C.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甲公司与 A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的效力

D.A银行抵押权因抵押物被查封而无法实现

答案

参考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抵押权的设立。对于抵押权的相关规定,《物权法》和《担保法》规定不一致的,以物权法适用优先。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故选项A表述不正确,甲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并非因登记才有效。由此,选项C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 建设用地使用权;(三)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 交通运输工具;(七)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B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79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A银行享有的抵押权具有优先于丙公司债权的效力,故即使该财产被银行查封,A银行的抵押权仍能够实现,故选项D不正确。

填空题
单项选择题

阅读下面短文,回答下面题。
我就职的第一家公司是一家美资公司。员工餐厅位于办公楼的三楼。某天晚上我加班到近十点钟,离开时发现整个办公楼里只剩下我,但走廊的灯全都亮着,多浪费呀,我心里想着,不仅关了一楼走廊的灯,还爬上二楼三楼,把灯全关了。
第二天早会上,外籍经理说:“昨天是哪位员工最后一个离开的办公楼感谢他为公司节约考虑熄灭了所有的灯。但是,从安全的角度,我们要让所有走廊通宵明亮,因为夜班员工可能要到三楼进餐,黑暗的楼道容易摔跤。我们付出的是有限的电费,但避免了潜在的伤害。”
我就职的第二家公司是一家英资公司。负责安全的经理给新员工的安全培训中说:“一旦发生火灾,公司不需要你们去救火或者去抢救公司财产。员工是公司最宝贵的财产,人的生命最宝贵。你们要做的是保证自身的安全,迅速撤离,在确保自身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拨打119火警电话,请专业人员来灭火。”
到底什么是最重要的
我不禁联想到20世纪80年代讨论的大学生张华为救落入粪池的老大爷而牺牲,以及前些天报道的中学生为抢救落水同学, 自己再也没有上来的事情。
我想说,我们应该从小就教育下一代,好好爱惜生命,不要教育,或诱导他们不管自身条件,不计客观效果,盲目舍己救人。对生命的珍视和爱护程度体现着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让他们在救人时,能够客观权衡。西方国家从来没有过这样舍己救人舍生抢救国家财产的教育和舆论导向,他们受到的都是生命至上的人本主义教育。但我在国外绝少看到危难或交通事故时有人袖手旁观,遇到紧急情况总有很多自发自觉的救助者,从他们身上我看到的是人性的光辉。但从我们这些懵懵懂懂跳下河去再也没有上来的孩子身上,我感觉到的只是痛惜和痛心。
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责任。
(一冰《经历“以人为本”》)

英籍经理对新员工训话最重要的是:

A.员工是公司最宝贵的财产。

B.公司一旦发生火灾不需要去救火。

C.在自身无危险情况下拨打电话报警。

D.一旦发生火灾设法请专业人员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