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B1型题

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缓慢地非恒速释放药物的颗粒剂的是()。

A.混悬颗粒

B.泡腾颗粒

C.肠溶颗粒

D.缓释颗粒

E.控释颗粒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要点是“颗粒剂的分类”。颗粒剂可分为可溶颗粒(通称为颗粒)、混悬颗粒、泡腾颗粒、肠溶颗粒、缓释颗粒和控释颗粒等。(1)混悬颗粒:指难溶性固体药物与适宜辅料制成一定粒度的干燥颗粒剂。临用前加水或其他适宜的液体振摇,即可分散成混悬液供口服。(2)泡腾颗粒:指含有碳酸氢钠和有机酸,遇水可放出大量气体而呈泡腾状的颗粒剂。泡腾颗粒中的药物应是易溶性的,加水产生气泡后应能溶解。(3)肠溶颗粒:系指采用肠溶材料包裹颗粒或其他适宜方法制成的颗粒剂。肠溶颗粒耐胃酸,而在肠液中释放活性成分或控制药物在肠道内定位释放,可防止药物在胃内分解失效,避免对胃的刺激。(4)缓释颗粒: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缓慢地非恒速释放药物的颗粒剂。(5)控释颗粒:系指在规定的释放介质中缓慢地恒速释放药物的颗粒剂。

多项选择题

东方进出口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与大众实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众公司”)是关系企业。东方公司负责大众公司的面向国际市场的一系列出口产品的经销,由于销路不错,公司业绩一直稳步升高。贸易上往来频繁,两公司之间的合作在各方面展开,关系越来越紧密。于是,大众公司并人东方公司的建议被提上日程,经过重组,东方公司与大众公司达成收购后者的协议。但是,协议达成之后却发生纠纷,大众公司反对合并的2名股东主张合并协议无效。他们认为,大众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在程序上不合法,大众公司股东会由9名股东组成,在开会讨论合并决议时,有4名股东未出席,而这4名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占到公司全部股份的1/3,出席股东会会议的5名股东中,代表公司一半股份的3名股东投赞成票,另外2名股东反对,因此,股东会决议未获绝对多数表决权通过,应为无效或可予撤销。2名投反对票的股东表示,如果公司坚持要合并,则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由此产生纠纷。这2名股东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公司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根据上述案情回答94--95题:

张、王、李、赵4人作为合伙人成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在合伙协议中就约定了合伙企业在3年后就解散,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规定的合伙人可以退伙的有:

A.张在合伙成立后一年内个人丧失了偿债的能力

B.赵要求退伙,张、王、李三人同意了这一要求

C.因为一起侵权案件,王某须向被侵权人承担一笔赔偿责任,王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李在执行合伙事务时严重违反了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赵因此提出退伙要求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