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由单选和多选组成。)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10万元的空调并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收到该汇票后,将该汇票作为向个体户丙购买电脑的预付款先行支付。丙收到该张汇票后,将其赠与丁。丁于2003年5月1日持票向银行请求付款,该银行拒绝付款。丁考虑到乙公司效益较好,遂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 |
丁对前手的追索权应当在( )前行使。
A.2003年8月1日
B.2003年11月1日
C.2004年6月1日
D.2005年5月1日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票据权利的期限。《票据法》第17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