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某为中国居民,2008年取得以下收入:
(1)张某每月取得工资3000元,12月取得不含税年终奖64000元;
(2)1月份购入某种债券1000份,每份买入价18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250元。6月份将买入的债券一次性卖出,每份卖出价20元,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80元;
(3)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名人字画拍卖,取得收入80000元,不能提供字画的原值凭证;
(4)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税前)折合人民币8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00元;从B国取得稿酬所得(税前)人民币600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72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从A国、B国取得的所得分别应当补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0

B.1100

C.1200

D.1300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①来自A国所得抵免限额=8000×20%=1600(元)
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5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600-500=1100(元)
②来自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60000×(1-20%)×20%×(1-30%)=6720(元),已在 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7200元,超过了抵免限额6720元,超限额部分不允许在应纳税额中抵扣,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仍来自B国的所得已纳税额低于限额部分中补扣。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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