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秦某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该案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量刑不当,因为秦某杀人后先 * * 尸又碎尸,情节恶劣,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
A.裁定撤销原判,直接改判秦某死刑立即执行
B.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C.裁定撤销原判,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依法判处秦某死刑立即执行
D.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复核程序中的裁判
依据《刑诉解释》第278条第3款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因此,在本题中,对于秦某犯故意杀人罪的死缓判决,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中只能裁定维持一审判决,不能撤销原判,直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故D选项正确。考生应当注意区分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中是否允许对被告人加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