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承包人参与一项工程的投标,在其投标文件中,基础工程的工期为4个月,报价为1200万元;主体结构工程的工期为12个月,报价为3960万元。该承包人中标并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规定,无工程预付款,每月工程款均于下月末支付,提前竣工奖为30万元/月,在最后1个月结算时支付。
签订施工合同后,该承包人拟定了以下两种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
(1) 开工前,采取一次性技术措施,可使基础工程的工期缩短1个月,需技术措施费用60万元;
(2) 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的前6个月,每月采取经常性技术措施,可使主体结构工程的工期缩短1个月,每月末需技术措施费用8万元。
假定贷款月利率为l%,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且能按合同规定收到工程款。
(计算结果均保留2位小数)
[问题]
该承包人应采取哪种措施方案获得最大的收益
参考答案:该承包人可采用以下3种加快施工进度的技术措施方案。
方案Ⅰ:仅加快基础工程的施工进度,则该工程方案的现值
PVⅠ=60+400(P/A,1%,3)(P/F,1%,1)+330(P/A,1%,12)(P/F,1%,4)+30(P/F,1%,16)=4699.53(万元)
方案Ⅱ:仅加快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进度,则该工程方案的现值
PVⅡ=300(P/A,1%,4)(P/F,1%,1)+360(P/A,1%,11)(P/F,1%,5)+30(P/F,1%,16)-8(P/A,1%,6)(P/F,1%,4)=4689.52(万元)
方案Ⅲ:既加快基础工程的施工进度,又加快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进度,则该工程方案的现值
PVⅢ=60+400(P/A,1%,3)(P/F,1%,1)+360(P/A,1%,11)(P/F,1%,4)+60(P/F,1%,15)-8(P/A,1%,6)(P/F,1%,3)=4698.19(万元)
由计算结果可知:仅加快基础工程施工进度的技术措施方案能获得较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