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法官在一物权案件的判决书中,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说明》对物权法进行了解释,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法官在判决书中所作的解释是正式解释
B.法官运用了历史解释的方法
C.法官运用了体系解释的方法
D.法官运用了目的解释的方法
答案
参考答案:A,C
解析: 法律解释
法官在判决书所作的解释是非正式解释,法官引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说明》的做法表明法官试图通过立法的历史资料获知立法者的目的,故AC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