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已的行为”
参考答案:
所谓“不得已的行为”,是指没有其他可以避免或者减轻损害的行为可供选择,为了避免危险又不得不采取的行动。
在多处理系统中,进程调度用来决定哪个进程得到CPU的控制。调度分为三个阶段:长期,中期,短期。长期调度是指 (15) 。属于中期调度增加的进程状态是 (16) 。下面关于短期调度说法正确的是 (17) 。
(17)处填()。
A.又叫做作业调度
B.用线程调度而不是进程调度
C.在多线程系统中,短期调度只有1种调度方式
D.进程调度中不能进行线程调度
“起运国(地区)”栏应填()。
A.中国
B.日本
C.中国上海
D.日本横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