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在中国享有优先权()。
A.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
B.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类似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
C.申请人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商标,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
D.申请人在中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商标,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
参考答案:A, C, D
解析:
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可见商标申请注册人仅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就相同商品上的同一商标享有优先权,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另外,《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因此C、D选项均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