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石油开发公司地处某大型工矿区,2005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
(1)开采原油12300吨,当月销售7500吨,取得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400万元;
(2)将4500吨原油加丁成无铅汽油2000吨、柴油1000吨销售,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00万元;
(3)在原油的开采同时开采出天然气650千立方米,当月销售550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5万元;
(4)自用(非生产用)随原油开采出的天然气50千立方米;
(5)9月石油开发公司购进开采用设备,取得税控专用发票注明税金15万元;购进设备修理配件,取得税控专用发票注明税金50万元;
(6)税务机关核定原油适用税额为30元/吨、天然气适用税额10元/千立方米、汽油消费税税率为0.2元/升、柴油消费税税率为0.1元/升,汽油1吨=1388升,柴油1吨=1176升;
(7)上月留抵进项税额18万元。
上述取得的税控专用发票,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石油开发公司2005年9月应纳的资源税;
(2)计算石油开发公司2005年9月应纳的消费税;
(3)计算石油开发公司2005年9月应纳的增值税;
(4)计算石油开发公司2005年9月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5)计算石油开发公司2005年9月应纳的教育费附加。
参考答案:
(1)应纳资源税额=7500×30+4500×30+550×10+50×l0=366000(元)=36.6(万元)
(2)应纳消费税额=2000×1388×0.2+1000×1176×0.1=672800(元)=67.28(万元)
(3)应纳增值税额=400÷(1+17%)×17%+500÷(1+17%)×17%+15×13%+15÷550×50×13%-50-18=64.90(万元)
(4)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67.28+64.90)×1%=1.32(万元)
(5)应纳教育费附加=(67.28+64.90)×3%=3.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