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黄河市东区的甲诉居住在黄河市南区的乙侵权一案,经黄河市西区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5万元。乙向该黄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乙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乙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判决所确定的支付甲5万元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
A.要求乙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B.可以通过电视台公布乙不履行义务的信息
C.要求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D.对乙进行拘留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执行措施
[详解] 《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A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B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C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