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县居民甲和乙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 2000年5月县土地局决定该争议的土地由乙使用,并颁发给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双方纠纷暂时平息。同年7月,甲就此事又向县土地局要求重新处理。县土地局答复认为问题已处理,原处理行为合法有效。甲于2002年5月到市土地局申诉,要求市土地局撤销县土地局2000年发给乙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市土地局认为,县土地局发给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正确无误,应予维持,遂驳回了甲的请求。 请综合分析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
如果甲提起行政诉讼,则应对本案中的 ( )进行诉讼。
A.2000年5月县土地局颁发给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
B.2000年7月县土地局的答复
C.2002年5月市土地局的答复
D.2000年7月县土地局的答复和2002年5月市土地局的答复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2款第4项规定,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在本题中,甲和乙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2000年5月县土地局决定该争议的土地由乙使用,并颁发给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行为在甲看来,侵犯其所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县土地局颁发给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直接涉及了甲的权益,所以甲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00年7月县土地局的答复和2002年5月市土地局的答复,都没有改变2000年5月县土地局作出的行为,都是予以维持的,所以直接对甲的权益产生影响的还是2000年5月县土地局颁发给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而其他的行为都没有直接影响,所以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针对的是 2000年5月县土地局颁发给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