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务处理题:M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有关存货资料如下:
(1)A材料账面成本为80000元,2007年12月31日由于市场价格下跌,预计可变现净值为70000元;2008年6月30日,由于市场价格上升,预计可变现净值为75000元。
2008年6月购入B材料,账面成本100000元,6月30日,由于市场价格下跌,预计可变现净值为950000元。M企业按单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2008年6月30日对存货进行盘点,发现甲商品盘亏10件,每件账面成本为150元;盘盈乙商品2件,每件账面成本50元。均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对盘盈及盘亏商品进行了处理。
(3)2008年7月24日,委托N企业加工原材料一批,发出材料成本为7000元。
(4)2008年8月6日,收回由N企业加工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费1100元(不含增值税),并由N企业代扣代缴消费税,税率为10%。M企业收回的原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双方增值税率均为17%。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1)2007年12月31日,计提A材料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10 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A材料 10 000
2008年12月31日,冲回A材料的跌价准备
借:存货跌价准备—A材料 5 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5 000
2008年12月31日,计提B材料的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50 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B材料 50 000
(2)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 500
贷:库存商品—甲商品 1 500
借:库存商品—乙商品 1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
经批准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1 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 500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
贷:管理费用 100
(3)借:委托加工物资 7 000
贷:原材料 7 000
(4)消费税计税价格=(7 000+1 100)/(1-10%)=9 000(元)
代扣代缴消费税=9 000×10%=900(元)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 100×17%=187(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1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7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900
贷:应付账款 2 187
借:原材料 8 1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8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