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务处理题: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08年6月1日A公司决定用本公司生产的甲商品一批交换B公司的乙材料一批。甲商品与乙材料交换的有关资料如下:
(1)甲商品账面余额为30000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为35000元,该商品成本为25000元。
(2)乙材料账面余额为28000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为30000元。
(3)A公司支付相关费用3000元,B公司向A公司支付补价5000元,B公司支付相关费用1600元。双方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交易中公允价值计量可靠,且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1)A公司的会计处理:
A公司收到的补价3 000元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30 000元的比例为10%,该比例低于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核算。而且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原材料的成本。
A公司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乙材料 33 850(35 000+5 950+3 000-5 100-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 100(30 000×17%)
银行存款 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950
银行存款 3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5 000
贷:库存商品 25 000
(2)B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甲商品 35 750(30 000+5 100+5 000+1 600-5 9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 950(35 000×17%)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100
银行存款 6 600
借:其他业务支出 28 000
贷:原材料—乙材料 28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