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A股票,委托ABC会计帅事务所审计其2005年度会计报表,双方于2005年底签定审计业务约定书。
假定:ABC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小组成员与X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1) ABC会计师事务所与X公司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约定:审计费用为1000000元,X公司在ABC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审计报告时支付50%的审计费用,剩余50%视股票能否发行上市决定是否支付;
(2) 2005年7月,ABC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正常借款程序和条件,由X公司做为担保人向银行取得借款10000000元,用于购置办公用房;
(3)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B注册会计师目前担任X公司的独立董事;
(4) ABC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专家协助开展工作,要求该专家书面承诺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提供服务;
(5) 审计小组成员D注册会计师的妻子自2004年度起一直担任X公司的会计员;
(6) X公司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审计报告的同时,提供正式纳税鉴证意见。为此,双方另行签订了业务约定书。
[要求] 请分别上述6种情况,判断ABC会计师事务所或相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是否会受到损害,并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 损害独立性。因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部分审计收费与X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目标挂钩,已构成或有收费方式承办业务;
(2) 损害独立性。因为ABC会计师事务所和X公司存在间接的经济利益;
(3) 损害独立性。B注册会计师目前担任X公司的独立董事,参与其重大决策,包括决定是否接受审计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可能导致自我评价影响独立性行为;
(4) 不损害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要求专家就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提供书面承诺;
(5) 损害独立性。因为审计小组成员D注册会计师的妻子是X公司的财务人员能够影响到鉴证业务的对象;
(6) 不损害独立性。为X公司提供纳税鉴证两者是相容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