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日,南京市A外贸公司以自营方式接受A公司委托向日本某电气公司进口商品一批。约定售价为120万元人民币,国外价为FOB大阪USD 100000,我方外贸公司可收入暗佣2%。具体过程如下:
(1)4月5日,由南京市中国银行开出信用证。在额度内免收保证金。
(2)4月25日,由我外运公司派船去日接货。4月30日,日方发运上船,“运费到付”。我方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海运险。
(3)5月1日,日方向当地三和银行交单议付。5月4日,三和银行寄单向开证行索偿。5月5日,开证行审单无问题,划付完毕。
(4)5月5日,向开证行购汇付款赎单。
(5)5月7日.货到上海港。
(6)5月8日,外运公司开来运费账单收款计USD 10000;同日,财产保险公司来收取保险费USD 1000,均于当日向南京市中国银行购汇支付。
(7)5月8日,收到日方汇来佣金,当即结汇。
(8)5月9日,在上海港报关进口,支付关税15%,并支付代征按组成计税价计算的增值税税率17%。同日支付港务费、过港费等1526元。
(9)5月10日,外运公司收去代办铁路货运费2万元。
(10)5月18日,货到南京,外贸公司自铁路提货付去装卸费及市内运费共5000元,提到A公司。
(11)5月19日,与A公司结算清账,同时结转销货成本。
(12)5月20日,缴纳增值税(进项与销项扣抵)。
(13)假定4月份日元汇率为100日元合人民币6.6838/6.7375元;5月份为6.5535/6.6061元,月内均无变动。美元汇率为6.9291/6.9569,4、5月份无变动。
(14)银行手续费全月总付,逐笔不计。月末共付3万元。
参考答案:(1)4月5日,无会计分录,只作备忘记录。当前国有外贸企业的特殊待遇是国际实践中对信誉良好的老客户都可有此优惠,或只收取少量保证金。
(2)4月25日,无会计分录,因已订明“运费到付”。
(3)5月1日,无会计分录;5月5日,开证行审单划付。
(4)5月15日:
借:材料采购 655350
贷:银行存款(USD 100000×6.9291) 655350
(5)5月7日,无会计分录。
(6)5月8日:
借:材料采购 76220.10
贷:银行存款[(USD 10000+1000)×6.9291] 76220.10
(7)5月8日:
借:银行存款 13858.20
贷:材料采购(USD 10000×20%×6.9291) 13858.20
(8)5月9日:
①借:材料采购 115369.515
贷:应交税费——应交关税 115369.515
②借:应交税费——应交关税 115369.515
贷:银行存款 115369.515
完税价=(USD 100000+10000+1000)×6.9291=769130.10(元)
关税=769130.1×15%=109115.775(元)
③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0364.93
贷:银行存款[(115369.515+769130.1)×17%] 150364.93
④借:材料采购 1526
贷:银行存款 1526
(9)5月10日:
借:销售费用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10)5月18日:
借:经营费用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11)5月19日:
①借:银行存款 140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进口销售收入 1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00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进口销售成本 834607.415
贷:材料采购(655350+76220.1-13858.2+115369.515+1526)834607.415
(12)5月20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9635.07
贷:银行存款(204000-150364.93) 49635.07
(13)无会计分录。
(14)5月13日:
借:财务费用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