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依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林某为一起强 * * 案的被害人,为确定林某受暴力伤害的情况,侦查人员拟对她进行人身检查。如果林某拒绝检查,不得对她进行强制检查;如果林某同意检查,可以由医师进行检查,且男医师也可检查
B.常某住某市某区,因涉嫌流窜盗窃被某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由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侦查不能终结,侦查机关报请某市检察机关批准延长1个月
C.钱某(23岁)、姜某(22岁,既聋又哑)于2008年5月21日夜里潜入某办公大楼某公司办公室里盗窃,获得赃物合计1.5余元。2008年5月28日晚上11点,二犯罪嫌疑人欲再次盗窃,被保安抓获,遂对其进行讯问,而二犯罪嫌疑人拒不开口,保安将其移交公安机关
D.2007年8月至2008年1月,犯罪嫌疑人朱某、宋某、贺某合伙出资向境外订购走私名表。公安机关在侦查朱某、宋某、贺某走私案时,对三人的住处及赃物存放地进行搜查并对搜查过程中所获取的走私名表及其他有关物品进行扣押。公安机关发现其中被扣押的某些物品与本案无关时应该在5日内返还物品持有人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侦查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5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强制检查作为一种强制侦查手段,需要有法律的授权才可实施。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只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强制检查,未规定对被害人强制检查。法律规定可由医师检查,而医师包括男、女医师,因而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所以B项中侦查机关报请某市检察机关批准延长,是错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可知,保安无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18条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所以D项中5日返还是错误的。

问答题

[背景材料]

广东省某市五星级酒店消防及机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设备采购招标。该项目工程机电部分包括主体和室外两部分。其中主体包括:消防、空调水、通风空调、水源热泵、综合布线、火灾报警、电梯等单位工程。具体内容为:系统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和不少于3年(含)7×24小时免费设备保修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加应标。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应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有载调压干式变压器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书。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具有类似项目成功实施经验,代理商能够提供应标货物原厂商授权的产品代理证书或持有应标货物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应标人应在桂林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需提供本地工商或国内经济合作办注册资料),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计划于2009年6月11日发放招标文件,2009年6月18日投标截止。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为:广东省××市××路××号;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 000元(开标结束后退还)。

[问题]

针对本次采购条件与要求,编写一份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