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一)甲公司与乙厂草签了一份电冰箱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厂购买电冰箱100台,每台单价3000元,总货款为30万元;为了保证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先交预付款10万元;如果甲公司退货,违约金比例为总货款的30%;如果电冰箱价格上涨,乙厂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2003,69)如果你是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对于合同中“如果电冰箱价格上涨,乙厂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的约定,你应提出的法律意见是( )。
A.为达成协议,可以作出让步
B.明显不公平,应删除
C.可以在合同中增加“如果电冰箱价格下跌,甲公司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的约定
D.电冰箱价格肯定不会上涨,此规定无用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对合同公平性的审查。企业法律顾问在进行合同审查的时候,必须注意对合同公平性的审查。类似“如果电冰箱价格上涨,乙厂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这样的条款明显不公平,对甲公司极为不利,因为市场情形瞬息万变,一种商品的市场价格随时可能有所波动,如果赋予对方这种随时可能行使的合同解除权,无疑给本公司增加了极大的交易风险,所以合同中不应规定此类条款。B项正确。AD项明显错误,C项有迷惑,若甲公司也约定“如果电冰箱价格下跌,甲公司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这样的对等条款,则两方的合同极不具稳定性,就无法进行合作了,因此,C项也错误,只有B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