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04年4月13日,某供电局北区供电所安排工作负责人杨××和工人王××、乔××三人对10kV某线路33号杆T接的甲支线5号杆进行校正杆位和处理外角拉线缺陷。11时许,三人乘车到达工作地点,杨留在公路上,指派王监护,乔操作,将33号杆T接的甲支线熔断器拉开停电。然而王、乔二人走下公路,直接走到31号杆乙支线处,误将其停电后返回公路。11时40分,三人来到甲支线5号杆处,杨安排乔登杆,王负责地面工作。当乔登上甲支线5号杆,系好安全带开始工作时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答案

参考答案:教训:这起事故中有一系列违章行为,主要表现为:⑴没有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⑵操作前没有认真核对设备名称及杆号;⑶工作负责人严重失职,没有对操作人员进行监护(根本没有到达33号杆处去),操作后也没有复查;⑷触电者在杆上工作前没有验电挂地线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