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情:A市甲区的新兴公司与B市乙区的云通公司签订了一份建材购销合同。约定:新兴公司供给云通公司一批建材,总货款为50万元;交货地点为位于c市丙区的某仓库。新兴公司分三次将合同约定中的建材在交货地点交付给云通公司,但云通公司只给付新兴公司货款 15万元,尚欠35万元未付。新兴公司多次追索未果,遂诉至法院。
问题:

基于第5问所指的处理结果,新兴公司在程序上还有什么其他救济手段实现自己的债权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新兴公司可以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