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试题】(2011年案例分析题83~86题)甲2003年在部队服役时因公负伤,被诊断为慢性骨髓炎,后经部队评定为三等甲级残疾。2005年,甲从部队复员时领取了《革命伤残军人证》。2006年9月,甲到个体户乙开办的采石场工作,双方仅口头约定乙在每月月初支付甲800元。2008年10月,甲在操作破碎机时突然摔倒,不省人事,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甲摔倒系旧伤慢性骨髓炎复发所致,需停工静养3个月。甲在医院住院治疗15天,自行支付了此期间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后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另查明:乙从未缴纳过工伤保险费,其采石场的所有人员都未参加工伤保险。采石场工人月平均工资为1000元,当地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当地2008年度城镇居民平均消费支出为500元。
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甲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则甲依法可以享受( )待遇。
A.工伤医疗
B.停工留薪
C.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D.住院期间伙食补助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期间待遇包括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