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真题试题】(2011年案例分析题83~86题)甲2003年在部队服役时因公负伤,被诊断为慢性骨髓炎,后经部队评定为三等甲级残疾。2005年,甲从部队复员时领取了《革命伤残军人证》。2006年9月,甲到个体户乙开办的采石场工作,双方仅口头约定乙在每月月初支付甲800元。2008年10月,甲在操作破碎机时突然摔倒,不省人事,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甲摔倒系旧伤慢性骨髓炎复发所致,需停工静养3个月。甲在医院住院治疗15天,自行支付了此期间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后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另查明:乙从未缴纳过工伤保险费,其采石场的所有人员都未参加工伤保险。采石场工人月平均工资为1000元,当地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当地2008年度城镇居民平均消费支出为500元。

如果甲被认定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计算方法,其可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总额为( )元。

A.1500

B.2400

C.2700

D.4500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甲原来的工资为每月800元,医院确认其需要静养3个月,因此,其可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总额为2400元。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选择题
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