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4年7月8日,陈某带着9岁的侄儿小陈到体育馆去学游泳。因陈某疏于照顾致使小陈溺水,送至医院后小陈一直处于深昏迷状态,至诉讼时仍在医院治疗,为抢救治疗共花去医疗费38.17万元。2004年,小陈的父母以小陈及自己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体育馆、陈某,要求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判决,认为体育馆已配备了相应的救生器材,尽到救助义务,不承担责任。陈某疏于监管,造成小陈在深水区溺水,应承担一定的过失责任,由其赔偿原告10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原告又主动撤回上诉。此时,法院如果发现以下哪些情况则应当裁定准予撤回上诉:

A.有证据证明体育馆并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救生器材

B.本案中关于认定陈某责任的法律法规适用错误

C.原审法院合议庭的成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

D.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理由: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上诉的撤回。《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宜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民诉法意见》第 191条规定,“…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因此本题应选D。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某企业(地处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4000万元,转让库存不需用的材料,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35.1万元,销售货物发生运费8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货运发票;转让旧厂房取得销售收入1200万元(该厂房2007年委托某建筑公司建造,建造成本1000万元,已提折旧684万元);企业内部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宾馆,全年分别取得餐饮收入90万元,歌厅收入40万元。
(2)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385万元;接受某公司捐赠生产用货物一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购进环境保护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60万元、增值税78.2万元。
(3)全年应扣除的销售成本820万元(不含旧厂房的成本)、宾馆发生经营成本45万元:发生管理费用350万元(包括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95万元);发生销售费用92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折旧费共计240万元、广告费68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60万元(其中向本企业职工借款3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用期限半年,支付了利息费用24万元,企业与职工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并且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2010年1月1日向非关联企业借款800万元,利率12%,借款期限一年,已知,借款300万元的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借款800万元的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8%)。
(4)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支付环境保护局罚款20万元,发生自然灾害损失30万元(未扣除取得的保险公司赔偿5万元),将自产的一批桌椅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给希望小学,该批桌椅不含税公允价30万元、成本18万元(假没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账户中从境内居民企业分回股息800万元。
(6)从与我国签订有税收协议的A国子公司取得税后所得60万元,该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其他相关资料:本企业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当月认证抵扣;当地省政府规定娱乐业营业税率为20%;企业会计折旧等于税法折旧。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2010年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