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某学校10名教师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协议,定于2010年2月8日,组团赴新马泰港澳进行旅游活动。旅游者按规定每人预付了800元旅游费。2月5日旅行社电话告知旅游者,由于机票无法解决,此团被迫取消。该旅行社境外部经理到学校说明情况,赔礼道歉,退还预付旅游费。双方发生争执。旅游者投诉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每人5000元。
请根据本案的法律事实,回答以下问题:
对该事件性质的认定,错误的是______。
A.该案属于缔约过失
B.如果旅行社提前五天以上通知旅游者,则不属于违约行为
C.机票无法解决,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可因此而减轻责任
D.该案符合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本案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不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故A项错误;违约行为又称违反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由于机票无法解决,此团取消已构成事实意义上的违约行为。故B项错误;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合同法》第9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机票无法解决,是旅行社主观方面的原因,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C、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