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城煤矿某年某月发生如下业务:
(1)进口原煤100吨,每吨0.5万元、洗煤50吨,每吨0.7万元,同时支付从海关到煤矿所在地的运费1万元;
(2)当月该煤矿开采原煤1000吨,使用自己开采原煤200吨制作洗煤160吨;
(3)当月销售原煤400吨,每吨含税价格1万元;销售洗煤160吨;每吨含税价格1.2万元;
(4)当月从国内购入原煤50吨,每吨支付不含税价格0.4万元,同时支付运费2万元,经检查发现有2吨是因管理不严,被偷盗。
(关税税率20%,资源税每吨2元)
要求:
(1)计算进口环节相关税收;
(2)计算本月应缴纳的资源税;
(3)计算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本月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
参考答案:(1)应交进口关税=(0.5×100+0.7×50)×20%=17(万元)
应计进口增值税=(0.5×100+0.7× 50+17)×13%=13.26(万元),注意:煤炭及其制品的增值税税率是13%。
(2)本月应交资源税=(200+400)× 2=1200(元),洗煤不交资源税。
(3)本月应缴纳增值税=(1×400+1.2×160)÷(1+13%)×13%-1× 7%-(0.4× 50× 13%+2× 7%)×(1-2÷50×100%)-13.26=68.11-0.07-2.74× 96%-13.26=52.15 (万元)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应该扣除。
偷盗的2吨属于非正常损失,需要按2÷50×100%的比例进行进项税转出。
(4)应交城建税=52.15×5%=3.65(万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52.15× 3%=1.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