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对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原告可以提起上诉
B.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缺席判决
C.被告在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前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D.原告在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前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 行政诉讼中的有关程序
A.《行政诉讼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故选项A正确。
B.《行政诉讼法》第4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故选项B错误。
C.D.《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故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