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县城一建材企业(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建筑施工及安装资质,该公司注册资金原2000万元,2002午注册资金增加到3000万元,当年经营如下: (1)拥有小轿车4辆、净吨位5吨的载货汽车8辆,净吨位5吨的挂车5辆; (2)启用新账本8本,包括日记账、明细账、总账; (3)签订总金额3000万元的总承包合同一份,标明自产玻璃幕墙1000万元,现场浇注水泥预制件500万元,其他施工及劳务费1500万元; (4)该公司将部分工程作业转包给另一家企业(B企业),转包方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包合同注明总价1000万元,其中包括B企业自产的铝合金门窗500万元和施工劳务费500万; (5)当期该企业为生产玻璃幕墙购买材料500万元,取得发票注明进项税85万元;购买现场浇注用水泥100万元,发票注明进项税17万元; 要求计算:(小轿车年税额180元,载货汽车每吨年税额40元。) (1)A公司应缴车船使用税; (2)A公司应缴印花税,采取的缴纳方式; (3)A公司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4)A公司应代扣的税金。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答案及解析] 本题涉及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1)A公司应缴车船使用税 4×180+8×5×40+5×5×40×70%=720+1600+700=3020(元) (2)A公司应缴印花税 记载资金的账簿对新增注册资本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资金账簿应交纳印花税(3000-2000)×0.5‰=5000(元),因金额大,采用缴款书方 式汇贴缴纳; 其他账簿7×5=35元 总承包合同贴花3000×0.3‰=9000(元),采用缴款书方式汇贴 分包合同贴花1000×0.360=3000(元) 共缴纳印花税5000+35+9000+3000=17035(元);应买35元印花税票,还有17000元 印花税通过银行缴款书汇贴划转。  (3)A公司增值税 销项1000/(1+17%)×17%=1,452,991.45(元) 可抵扣进项85万元 应缴增值税=1,452,991.45-850,000=602,991.45(元) 为实施营业税劳务的购进水泥不得抵扣进项税. (4)A公司施工劳务营业税 按扣除玻璃幕墙和分包款后的余额计算A公司营业税 (3000-1000-1000)×3%=300,000(元) (5)A公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602991.45+300000)×5%=45,149.57(元) 教育费附加=(602991.45+300000)×3%=27,089.74(元) (6)代扣B公司营业税 因B公司有施工资质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部分自产铝合金产品,故按扣除合同注明的铝合金产品后的余额扣缴营业税: 500×3%=150000(元) (7)代扣B公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150000×5%=7500(元) 教育费附加=150000×3%=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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