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宗地位于甲机场的一端,在甲机场的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的一侧,长期被认为是甲机场的土地。乙公司与甲机场协商,长期借用。后来,乙公司发现该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不明,遂向地方国土部门请求,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付了出让金,取得了该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已经过登记。甲机场发现后,向乙公司主张权利,被乙公司拒绝。甲机场向法院起诉,要求对该宗地进行确权,并追究乙公司侵权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
在本案中,对于家机场原来一直使用的该争议宗地,尽管其一直在使用,但是,并没有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其将该宗地借给乙公司使用后,乙公司发现甲机场对该宗地不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自己直接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且最终取得了建设用地使用权。
其行为是通过正当程序,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取得了国家所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这是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符合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的条件,已经取得该权利因此,应当承认其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合法、有效,依法予以保护。
但同时应当对乙公司不诚信的行为进向谴责,责令其对甲机场的土地使用费以及其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