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缔约过失行为主要有哪些类型

答案

参考答案:依照我国《合同法》第42、43条规定,缔约过失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假借是指行为人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恶意必须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谈判意图,二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给对方造成损害的目的和动机。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此种情况属于缔约过程中的欺诈行为。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所谓泄露是指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他人,包括在要求对方保密的条件下向特定人、少部分人透露商业秘密,以及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的,其披露当然是违背权利人的意思的。所谓不正当使用是指未经授权而使用该秘密或将该秘密转让给他人。无论行为人是否因此而获取一定的利益,都有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包括除了前三种情形以外的违背先契约义务的行为。在缔约过程中常表现为,一方当事人未尽到通知、协助、告知、照顾等义务而造成对方当事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失的情形。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