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事业单位按照税法规定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但该单位认为自己是行政事业单位,虽经税务机关多次通知,还是未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罚款。该单位认为自己不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而是替税务机关代扣税款,只要税款没有少扣,晚几天申报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不应受到处罚,故向某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问题]
请判断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是正确的。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则该事业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一样,也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罚款,其处罚决定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