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高等学校采购下列货物:①办公桌椅50套,合同估算价为20万元人民币;②书柜30套,合同估算价为8万元人民币;③小轿车2辆,合同估算价为25万元人民币。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包括轿车和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家具,经省财政局批准,本次采购由该学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邀请甲、乙、丙、丁四家家具供应商以及A、B、C三家汽车经销商参加谈判,并分别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规定:包括谈判文件上的报价在内的两轮报价为最终报价,在进行谈判当日,由主管副校长、设备处处长、汽车队队长、总务处处长和监委书记组成的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了谈判。
第二轮封闭报价结束后,设备处处长口头通知家具供应商因为报价均超过预算,所以要进行第三次报价。各家具供应商都表示同意,并进行了第三次报价,最终乙家具供应商因价格方面略占优势,成为第一预中标人。
汽车谈判由于专业性较强,主管副校长决定由汽车队队长主持,同时聘请了两名有丰富经验的司机当顾问。谈判中,由于B汽车经销商谈判申请文件的报价最低,故主管副校长决定B汽车经销商为成交人。其他经销商认为竞争性谈判程序违法,未进行二次报价,于是向该学校的主管部门——教育委员会投诉,要求宣布此次汽车采购无效。
问题:

针对本次采购。设置一个完整的竞争性谈判程序并予以说明。

答案

参考答案:本案例中,设置该学校的竞争性谈判程序为:
(1)成立谈判小组。分别成立家具领域和汽车领域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共3人以上的单数的谈判小组。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专家应从财政部门设立的专家库汇总随机抽取。
(2)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事项。家具采购需明确办公桌椅、书柜的具体结构形式、规格尺寸、外观及五金件要求等事项;汽车采购需明确汽车规格、排量、颜色、内饰、性能要求、能耗等事项。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在生产办公桌椅、书柜等方面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厂商中择优选择甲、乙、丙、丁4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在有良好信誉的汽车经销商中选择A、B、C三家参加谈判。并向他们发出谈判文件。
(4)谈判。针对确定的谈判对象发出谈判文件,全体谈判小组成员集中,逐一与供应商分别谈判。
(5)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
(7)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和签订采购合同。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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