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张某和李某有隙,将李某打成重伤。在公安机关对此故意伤害案件侦查终结之后,人民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李某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判决之后,李某认为赔偿的数额太少,就民事部分提出上诉。检察院未提出抗诉,被告人也未提出上诉。请问,下列对该案件的处理方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二审只需审查附带民事诉讼

B.在上诉期满后,第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生效

C.如果第一审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刑事部分并无不当,则应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D.第一审刑事判决需要等二审判决或裁定作出之后,才能确定其效力

答案

参考答案:B,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二审的全面审查原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的效力问题。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86条,《刑诉解释》第249条、第250条的规定。

问答题

李天志与妻子朱兰、女儿李梅(11岁)一家三口住在贫困山村。为脱贫致富,1998年12月李天志分别向信用社和复员军人张海借款1万元,向邻村借款1万元,共计3万元,购买邻村一辆旧卡车开始货运业务。1999年1月,在尚未办理各项车辆运输保险的情况下,李天志冒着下雪天山路十分滑的危险为村民刘江运货进城,不幸坠入山谷,车毁货损人亡。朱兰得知后,痛不欲生,当晚上吊自杀,留下孤儿李梅。村委会全权处理李、朱丧事并清查其财产、债务后,会同乡民政干部组织召开了一个特别会议,参加人有村委会和乡民政干部、邻村村长、信用社负责人、刘江、张海、李梅和李梅的堂叔李天容。会议形成了一个书面协议,内容是:

(1)朱兰名下一存折2000元清偿刘江的货损。

(2)瓦房一栋及农具、家庭生活用品约价值1万元用于偿还张海的借款。

(3)丧葬费1000元由村承担。

(4)欠信用社和邻村的2万元由李梅在年满18周岁以后5年内还清,但不计利息。

(5)李梅今后由其堂叔李天容抚养。参会人员分别签字盖章,李梅也签字同意并加按手印;但李天容虽同意抚养李梅,却提出自己家过于贫困,难以保证李梅的学习和生活,建议在财产上有所照顾。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该协议涉及哪些方面的法律问题?

(2)你认为本案依法应如何处理?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