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英国某公司与中国江苏某企业协议设立中英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英国公司以技术和设备出资,评估作价为200万美元,江苏某企业以厂房、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了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

以下事项须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是:

A.董事长兼任合营企业的总经理

B.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C.延长合营期限

D.合营企业分立为两个企业

答案

参考答案:C,D

解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33条规定,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4)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其他事项,可以根据合营企业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该条例第13条规定,合营期限是合营企业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根据以上两条可知,CD选项正确。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B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