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盲人)三人因涉嫌共同盗窃被逮捕,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甲的犯罪证据不足。乙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潜逃。请回答95-97题。
在本案中,对乙的处理程序正确的是( )。
A.人民检察院对全案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待抓获乙后继续审查
B.人民检察院对乙可以中止审查,对甲和丙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
C.人民检察院对乙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D.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案件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 审查起诉
[讲解]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6条规定:“共同犯罪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第273条规定:“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