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王某(男,23岁),2000年高中毕业后没有就业。2001年12月,王某在驾校学会开车,决定自购汽车帮人拉活。因资金不够,王某便向与他人一起在本市甲区新华路28号开饭店的高中同学史某 (男,23岁)借了1万元人民币,声称“半年内还清”。然而两年过去了,王某一直未还。2004年6月28日上午,史某到王某家索要欠款,王某非但不还,反说他从未向史借钱,是史某与他人一起开饭馆时曾向他借过3000元,两人遂发生争执,继而动起手来,引起王某家众邻居的围观,史某当众打了王某一记耳光,说“要教训一下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后被众人拉开。王某觉得自己当众受辱,“很没面子”,要找史某“出气”。第二天上午,王某带陈某(男,24岁,无业)、何某(27岁,个体司机,已婚)到饭馆找史某“报仇”。因史某没在饭馆内,王某气急败坏地抄起堆放在饭馆内墙角处的酒瓶使劲往下摔。与史某共同经营饭馆的蔡某(男,26岁)见状急忙劝阻,王某不听,反而指使陈某、何某一起殴打蔡某,致蔡某多处受伤。蔡某经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2600元,花去交通费200元。后蔡某伤势经司法鉴定为轻伤。  事发后,王某出于心理恐惧,不仅将所欠1万元还给史某,并向蔡某赔礼道歉,出资1000元给蔡某治伤,还多次通过史某请求蔡某不要将其“告官”。2004年8月5日,何某因交通事故死亡。  假设蔡某决定诉诸法律解决本案的刑事及民事责任问题,并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假设你是接待蔡某的律师。 1.根据有关规定简要解答蔡某的以下询问:(1) 应当采取何种方式追究陈某等人的刑事法律责任此案应当由哪个部门管辖(2) 治伤医药费通过何种方式解决应当要求谁给予赔偿(3) 鉴于王某已经道歉并赔偿,不告王某行不行 2.根据案情帮蔡某制做1份提请有关部门解决的法律文书。  本题答题要求:(1)解答符合法律规定;(2)格式正确,事项齐全;(3)请求合法有据;(4)文字通顺简练,无语法错误及错别字;(5)案例中未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可自行编撰,但不得署应考人员姓名,否则本试卷不得分。

答案

参考答案:1.解答询问  (1)提起刑事自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由王某、陈某与何某的遗产继承人共同承担。  (3)可以。2.法律文书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某,男,26岁,个体工商户。  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陈某,男,24岁,无业。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何某之妻。  案由:故意伤害  诉讼请求:  1.追究陈某故意伤害自诉人的刑事责任;  2.判决陈某与何某之妻共同承担赔偿自诉人经济损失1800元的民事责任。  事实及理由:  2004年6月29日上午,陈某、何某(已死亡)与王某等人到自诉人经营的饭馆寻衅。自诉人劝阻,陈某等人非但不听,反而共同殴打自诉人,致自诉人受伤。经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2600元,并支付交通费200元。经司法鉴定,自诉人伤势为轻伤。  案发后,王某主动认错,并支付医药费1000元。自诉人决定不再追究王某的责任。  陈某故意伤害自诉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由于给自诉人造成经济损失,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为人何某已经死亡,其妻依法负有民事赔偿责任。请依法判决。  此致  × × ×人民法院  自诉人:蔡某  2004年10月10日  附:  1.本诉状副本2份;  2.证据材料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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