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试分析这一规定。
答案
参考答案:(1) 本条文的内容涉及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目的是通过追究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民事责任,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2) 根据该条的规定,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是:
第一,责任主体是建筑物或者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第二,有建筑物或者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倒塌、脱落、坠落的事实;
第三,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
第四,建筑物或者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的倒塌、脱落、坠落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五,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存在主观过错。
(3) 本条的民事责任的认定适用推定过错。责任人不能以自己没有过错主张免责,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证明损害是由于不可抗力,且自己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仍然不能避免或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自身或第三人的过错引起的,则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