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日晨,孙某、李某二人在公园门口摔跤,围观者数百,以为二人在打架,有人报警。警察即将孙李二人带至派出所,并分别处以拘留10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孙李二人百般解释,并希望暂缓执行,但警察不允。孙李二人出来后分别提起行政复议,称其二人系跤友,在公园晨练时无辜被行政拘留,要求撤销对其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孙李二人不服,以同一理由提起行政诉讼。 分析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
孙李二人仪向法院提供了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而不能提供其他证据事实,法院审理此案可按( )审理。
A.原告起诉没有事实根据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B.原告起诉要件不足为由判决孙李二人败诉
C.进一步要求被告提供旺据
D.不影响本案的审理,依法定程序继续审理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原告的举证责任 《行诉解释》第27条规定,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可见原告只对这四个方面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所以孙李二人仅向法院提供了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而不能提供其他证据事实,不影响本案的审理,法院依法定程序继续审理。所以选项D是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