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买彩电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彩电150台,每台彩电按市场价格确定为3000元;甲公司先交付彩电,乙公司收货后立即付款。合同未约定交付地点。合同订立后,乙公司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难以支付全部彩电货款。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提供了适当担保。于是,甲公司交付了全部彩电,此时,每台彩电的价格下降了500元。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2000,82)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中支付彩电价款的履行地应为( )。
A.甲公司所在地
B.乙公司所在地
C.合同订立地
D.彩电交付地
参考答案:A
解析:【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内容不明时的履行原则。《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甲公司为接受货币方,A项为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