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4】(本小题17分)  2009年3月1日,甲房地产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简称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的景明写字 楼项目,工程价款5000万元,工期14个月。工程将要竣工时,甲公司因资金短缺,无力继续提供约定由其提供的部分建筑材料。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乙 公司遂以自有资金500万元购买部分建筑材料用于该工程,工程如期完成。对于乙公司的垫资,双方未作任何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甲公司支付了3000万元 工程款,剩余2000万元工程款及乙公司垫付的500万元建筑材料款尚未支付。  2010年6月22日,甲公司为投资其他房地产项目,以景明写字楼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5亿元,同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全部偿还,尚欠丙银行借款本息2亿元。  2010年,乙公司开始涉足房地产开发业务,并于7月12日以2、3亿元的价格,从丁房地产公司(简称丁公司)处受让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 建设西山公寓住宅项目。乙公司在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时,向丁公司支付了1、3亿元土地转让金。根据双方约定,剩余1亿元转让金应于2011年5月31日前 支付完毕。同时,甲公司以景明写字楼作抵押,为乙公司所欠丁公司的1亿元土地转让金提供担保,双方亦办理了抵押登记。  西山公寓项目竣工后,因市场低迷而滞销。为缓解困境,乙公司于2011年6月8日,以西山公寓作抵押,从戊银行处获得一笔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双方约定,一旦乙公司连续3个月不能偿还借款利息,戊银行即可行使抵押权。  2011年10月29日,吴某以11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西山公寓住房一套,并一次性付清了房款。但乙公司未将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的事实告知吴某。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11年12月27日被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在申报破产债权时,乙公司就其2000万元的工程余款和 500万元的垫资款、丙银行就甲公司尚未偿还的2亿元借款本息、丁公司就其1亿元土地转让金,均主张以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全额优先受偿。景明写字楼拍 卖所得价款为2、7亿元。  鉴于乙公司停止偿还借款利息已超过3个月,2012年3月20日,戊银行行使对西山公寓的抵押权,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西山公寓。至此,吴某方知其 所购商品房已被设定抵押,遂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乙公司返还110万元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此外,还要求乙公司另行支付110万元惩罚性赔偿金。  要求:

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500万元垫资款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500万元垫资款不能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或答: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500万元工程垫资款不具有 优先受偿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承包人的工程垫资,若当事人没有约定,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可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优先受 偿。但乙公司主张权利时,距竣工之日已超过1年,故不再享有优先权。

解答题
问答题

深发集团下属有甲、乙、丙三个全资的子公司,2009年7月三个公司的经营情况分别如下:
(1)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7月发生了以下与消费税相关的业务:
①进口钢材一批,关税完税价格200万元,其中关税105万元,适用25%的消费税税率。
②委托加工应税化妆品一批,发出材料成本150万元,支付加工费70万元,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③将公司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产品成本130万元,市场上同类商品的售价是170万元。该产品适用6%的消费税税率。
④企业因生产A产品领用外购的应税消费品B物资,B物资期初库存量的买价是60万元,本期购入B物资的买价是220万元,期末库存B物资的买价是70万元,B物资的消费税税率为25%。生产的A产品全部出售,共500箱,每箱应征消费税0.03万元,每箱含增值税售价2.34万元。A产品消费税税率30%。
(2) 乙企业是一家宾馆,2009年7月收入组成如下:
①住宿收入及向顾客出售纪念品收入共138万元。
②娱乐城向顾客收取的烟酒饮料收入81万元,台位费收入35万元,点歌费收入14万元。
(住宿收入营业税税率5%,小规模纳税人出售商品增值税征收率为4%)
(3) 丙企业为生产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税率,2009年7月发生下列相关业务:
①为生产购进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2000万元,增值税340万元,款已付,材料已入库并被领用。
②本期领用的材料,部分用于生产应交增值税的产品项目,部分用于生产免交增值税的产品项目,但该企业未能准确加以区分。本月全部销售额共4600万元,销项税额510万元,其中免交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共1610万元。
③为生产购进免税粮食,买价300万元,普通发票注明运费,粮食已入库,款尚未支付。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别计算:
(1) 甲企业应交的消费税。
(2) 乙企业应交的营业税。
(3) 丙企业应交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