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托收承付的付款人向银行提出拒绝付款的理由有( )。

A.合同未订明以托收承付方式结算款项

B.未按合同规定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

C.代销商品的款项

D.赊销商品的款项

答案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对以下情况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者部分拒绝付款:①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者购销合同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款项;②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③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④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⑤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货物已到,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⑥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⑦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错误的款项。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