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01年12月31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30万元,“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方余额70.2万元。
2002年1月份发生业务如下。
(1)开出支票购人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600万元,增值税税额102万元。材料验收入库。
(2)销售产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1 600万元,增值税税额272万元,货款尚未收到。
(3)向农民购入农产品一批用现金支票支付价款为18万元,农产品已验收入库。
(4)通过门市部向个人出售产品价款93.6万元,收到现金。
(5)用原材料和产成品各一批对外单位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该批原材料成本40万元,组成计税价格为44万元,该批产成品成本80万元,组成计税价格为86万元。
(6)期末通过盘点发现某原材料盘亏,实际成本为18万元,相应的增值税税额为3.06万元,此项盘亏属非正常损失。
(7)以银行存款交清上月欠缴的增值税70.2万元,交本月应交增值税100万元。
(8)转出本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应交税金”要求列示明细科目。
参考答案:(1)借:原材料 6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
贷:银行存款 702
(2)借:应收账款 1 872
贷:主营业务收 1 6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72
(3)借:原材料 16.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
贷:银行存款 18
(4)借:现金 93.6
贷:主营业务收A 8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
(5)借:长期股权投资 142.1
贷:原材料 40
库存商品 8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2.1
(6)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21.06
贷:原材料 18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06
(7)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70.2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lOO
贷:银行存款 170.2
(8)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76.96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76.96
应交未交增值税=(272+13.6+22.1-102-1.8+3.06-30-100)万元=76.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