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甲、乙两种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30%,2007年9月份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销售甲产品1000件,每件不含税价格为1200元,同时负责运输并收取运输费5000元。 (2)将甲产品100件用于职工福利,已知其生产成本为每件800元。 (3)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300000元,税款51000元。 (4)委托A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乙产品,已知其原材料成本为100000元,支付加工费1500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业发票。A厂无同类产品的对外售价。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将甲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其正确的处理方法为( )。
A.应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B.其原材料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
C.应视同销售按其对外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D.应视同销售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
答案
参考答案:B,C
解析: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应视同销售,按照对外售价计算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