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据北洋政府1913年1月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除特任官、公使、秘书以外,其余文官享有哪三项保障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1)文官非受刑法的宣告、惩戒法的处分不得免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免职:①因身体残废、精神衰弱或年老不能胜任者;②自请免官者。但上述免职须经文官惩戒委员会审查核准。 (2)文官非经本人同意,不得转任同等以下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令其休职:①依惩戒法的规定交付惩戒委员会审查者;②由于刑事案件被告诉、告发者;③因官制变动,官署和员额合并或裁撤者。 (3)文官的免职或休职须得上一级长官执行。简任官属于国务院或直属国务 * * 的,其免职或休职均由国务 * * 呈请大总统执行;属于各部或直属各部总长和各省行政长官的,均由各部总长或各省行政长官经由国务 * * 呈请大总统执行。荐任官和委任官的免职或休职办法以此类推。休职文官除不执行事务外,其待遇与在职官员相同。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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