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试卷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该立即停止作答。
二、给定资料
柳元发从湖南来广东打工已七八个年头,4个月前在东莞上了养老保险。2007年12月底见到他时,他却在忙着办理退保手续。
“退保划算吗”“没办法,要去深圳打工,转不过去,只能退掉。”拿到622.33元退到的保金,柳元发摇摇头。
实际上,退保的农民工,不只柳元发一个。临近春节,在珠三角,回家过年的农民工辞工退保成“潮”——有的地区农民工退保率高达95%以上。以东莞为例,2007年一年,这里有超过60万人次办理了退保手续,一天最多时退保现金流达30多万元。仅南城区社保分局,就有1.23万人退保,退保总金额高达2628万元。
目前,我国1.2亿农民工中,参加养老保险的已达15%。截至2007年10月,广东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达780.1万人,东莞市养老、医疗、失业三险捆绑参保,参保农民工超过180万人。
然而,频繁退保,却使农民工难以享受养老保险带来的好处。好政策的背后,究竟存在什么制度缺陷和利益迷局
“这里上的保险,到其他地方就没了”
流动性大,参保成“鸡肋”
河南籍女工刘会翠刚从科泰辞工到新科公司,参保一年半领到退保金1900多元。“打工时要一直上保险将来才能领养老金。可是这里上的保险,到其他地方就没了,不知道该咋办。”流动性大、就业稳定性差,成了农民工频繁退保的重要原因。
记者调查发现,工厂经营不善倒闭、工厂搬迁市外以及春节期间回家潮等,都会造成大量退保。一些企业在有订单时招收大量工人,订单少就裁员,也造成很多集体退保。2007年6月,东莞寮步镇港资企业祥泰五金厂由于经营不善倒闭,导致厂里200多名工人集体退保。2007年寮步已有20多家这样的小企业倒闭。
退保费是农民工一笔重要收入,经济利益诉求也是退保的重要原因。“对农民工来说,拿到现钱最重要。”东莞南城区社保分局局长李小玲介绍说,目前,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和企业两方承担,个人缴费8%,企业缴费8%。但由于东莞市建立地方养老保险,企业还必须缴费3%,这部分费用也划人参保职工本人的地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东莞农民工参保满一年退保则可以退回缴费的11%,不够一年只退8%。以东莞南城区社保分局为例,退保的人以参保1年至3年者居多,按镇职工月平均工资960元计算,一次性退保后就能得几千元。有的人甚至为领取退保金而故意辞工,请求企业开退保单。
“除非本地人,谁能在一个地方打工15年”
制度缺陷。社保成空中楼阁
“50岁太遥远了!”从安徽阜阳来东莞的唐敬云今年才19岁,准备回家过年,“谁能在一个地方打工15年交保费除非是本地人!”她打工的电池厂2007年12月有上百人辞工退保。
累计缴费15年,退休后才能拿到养老金,这个规定让打工者觉得“太遥远”。深圳市1987年起允许非户籍人员参加养老保险,15年后,能够享受养老待遇的仅有100多人。
广东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袁伟说:“农民工要跨越‘累计缴费15年’这道槛绝非易事。不能实现转移接续,农民工参保很难达到规定年限。”
在袁伟看来,另一个制度上的难点,就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社保不能有效对接。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等主要社会保险制度被分割在2000多个统筹单位,多为县市级统筹内运行,各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难以互联互通,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接续。镇一级的社保机构尚未健全,许多农民工不知道今后这笔钱会转到哪里。
“虽然国家规定任何地方都要无条件接纳个人养老保险,但某些地方还是设置了障碍。”东莞社保局养老失业保险科科长陈陆说,目前各省都有个别城市设“卡”,不接受从别市转进来的无常住户口人员的社会保险手续。原因很简单:外来人员在当地退休的越多,当地财政需要支出的养老金也越多。
“农民工参保再退保,成了地方变相增收行为”
利益驱动,退保成“创收”
“让农民工参保再退保,不乏社保机构内在的利益驱动。”知情人士透露。
农民工退保,所缴保险费的“小头”——个人缴纳部分由农民工一次性领回,“大头”——单位缴纳的统筹部分,充入地方社保基金。这也是各地社保机构扩大参保面和办理退保时心照不宣的动力。
按相关规定,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保留保险关系,重新就业时再接续(俗称“停保”);也可将其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重新就业重新参保(俗称“退保”)。但一些地方的社保局却更愿意让农民工退保,有的甚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退保”。
东莞台资润丰五金家具厂厂长陈佛林说:“我们厂2300多名农民工,每年向社保局缴纳工伤、养老、医疗、失业四项保险金共300多万元。”一些厂长私下告诉记者:社保局会给工厂下达参保人数指标,企业必须缴足,工人离厂就退保,“以农民工参保名义向企业征缴保险金,已变相成为地方政府的增收行为”。
面对记者,社保部门均表示没对农民工参保的资金情况作统计。据广东省公布的2005年缴费工资下限,记者算了笔账:深圳是1591元/人/月,单位缴费费率是8%,即1名参保1年的农民工退保,单位就向市养老保险基金“贡献”了1527元。东莞是1261元/人/月,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是10%,每名退保农民工向市养老基金“贡献”1513元。广州是1551元/人/月,单位缴费费率是20%(私营企业12%),每名退保农民工向市养老统筹基金“贡献”3722元。
以东莞寮步镇社保分局为例,去年1~10月该镇养老退保2.37万人次,退保金额达3180万元,按照企业上缴比例推算,该镇分局2007年沉淀进本地账户的社保资金在3200万元以上。
“只要一张IC卡,就可以解决问题”
统筹全局,让农民工真受益
“退保损害了农民工权益,使他们晚年无法享受社会保障。”袁伟说。
退休后养老金水平与缴纳年限、个人账户的联系紧密。农民工退保,虽然能拿到现钱,但几年甚至七八年的缴费年限将作废,个人账户将不存在,今后虽可重新缴纳,计发水平却降低。而流动退保,缴费年限达不到要求,就意味着失去了这份保障。调查显示:外来工在广东企业的平均工作周期是4~6年,其间人均换工一次以上。
“一张IC信息卡就可以解决养老保险的流动问题。”广东省政府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惠武说,广东准备用3年左右实现省内城乡统筹,已在6个城市试点。如果全国社保统筹,账户跟着农民工走,一张IC卡就可以顺利转移,给付标准按照其交费截止到目前的当地标准给付。如在深圳、广州和四川各有交费,领取时就按三地交费时间段和标准领取。这在技术上也可以办到。
“东莞等地率先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做出探索,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这需要从全国的层面来统筹推动解决。国家目前即将出台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应该是低水平、广覆盖、易转移的,最好不要各地都单出一套制度。”东莞市社保局副局长黄庆辉建议,采取中央转移支付、地方互济一部分的办法.统一调控解决。
关注农民工社保待遇 提高社保统筹层次
农民工平等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受到委员们的特别关注。傅志寰委员说,调研发现农民工大部分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特别是养老保险,再过十年、二十年就会成为很大的社会问题。建议草案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再明确一些,如规定农民工逐步享受与城镇劳动者相同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先把大原则定下来,再逐步去实现。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陈志坤反映了基层企业情况。她说,由于农民工流动性较强,社保转接困难,有些工人宁可企业把买社保的钱直接发到手上而不愿参保。
农民工社保待解接续难题
民盟重庆市委调研室和綦江县政协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农民工和企业主都对农民工养老持消极态度:80%的企业不赞成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而接受调查的近1.5万农民工中也有83.2%不愿购买目前推行的养老保险。
景天魁委员分析说,根据现行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要连续缴费15年以上才能享受。而农民工流动性很强,很多地方无法转移关系,社保连续性不能保证,难以跨越“连续缴费15年”的门槛。社保金不能随人转移,而且退保手续复杂、等待时间漫长,是导致参保率过低的主要原因。
三、申论要求
根据材料讲述的问题,自拟标题,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文章,要求:主题明确,中心突出。
参考答案:
解析: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的配套制度
——由农民工“退保”现象引发的思考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利益,有关部门近年来花了相当大的气力,积极推进各地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然而,最近个别地方却出现了一些农民工退保现象,它不仅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全力推动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撕开了一个缺口,还将直接影响我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形成,增加了全国性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的难度。
老有所养是人们共同的追求,对如今不少离开农村、到城市打工谋生的农民工来说,这种需求更加强烈。之所以发生一些地方农民工参保又退保的现象,表面上看,起因于农民工就业地区和工作岗位的不稳定,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社会保障地域化色彩较浓,各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导致养老保险关系不能顺利转移接续。因此,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退保”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的配套制度。
第一,尽快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立方便合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跨省区转移机制。如果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统一管理,可以建立便于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机制,农民工不论转移到什么地方,都可以凭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则将从根本上解决因农民工流动而造成的社会保险关系难以转接的问题。
第二,建立有针对性的社会救助制度。除工伤、大病等急需的险种,还需要建立一些有针对性的社会救助制度,农民工迫切需要这样的制度。农民工有时可能会遇到一些意外的事件而得不到帮助,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救助制度就很重要。另外,有针对性的特殊救济制度应当被列入建设“社会平安工程”的内容。
第三,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要抓住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有利时机,尽快探索和建立农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农村社会保障与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接轨以及和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从而方便农民工回乡后社会保险关系的转接。
第四,应尽快确定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虽然没有对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做出直接规定,但很多规定涉及到了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如提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非公有制企业的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很大一部分为农民工,因此,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之一。
完善养老保险配套制度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关乎国运、惠及子孙。各地区各部门要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养老保险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实现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