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试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

答案

参考答案:

1.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的时限。DSU对磋商、专家组的成立、专家组的审理、专家报告的通过、上诉程序、裁决的执行等各个阶段和具体程序都确定了严格的时限。这些规定既有利于及时纠正违反WTO协议的行为,使受害方得到及时救济,也有助于增强各缔约方对多边争端解决机制的信心。

(2)“反向协商一致”原则。WTO争端解决机制在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报告通过上采用 了“反向协商一致”原则代替了原来GATT时期的“协商一致原则”。也就是说,在DSB审议专家组或上诉机构报告时,只要不是所有的参加方都反对,则视为通过,从而排除了败诉方单方面阻挠报告通过的可能,避免了原有体制下这些报告通过困难的情况。

(3)禁止未经授权的单边报复。DSU规范了报复手段,禁止未经授权的单边报复;同时规定经授权的前提下允许采取交叉报复、平行报复、跨协议报复的形式。

2.争端解决方法的准司法性。 WTO争端解决机制倡导的是一种司法性质的争端解决机制。首先,WTO争端解决机制 

设立了统一处理争端的专门机构DSB,除专家组外,还增设了上诉机构,从而变原来GATT的“一审终审制”为现行的“两审终审制”。其次,对专家组的中期评审程序和上诉机构的评审程序确保了案件的合法性、公正性,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性与严肃性,也大大推进了争端解决机构的司法性。第三,DSU还规定了DSB对其建议和裁定实施的监督程序。

3.管辖争端类型的广泛性。 

(1)违反之诉/违法之诉。对于一缔约方采取的违反WTO有关协议的措施,另一缔约方 可以向DSB申诉。这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主要申诉模式。

(2)非违反之诉/非违法之诉。在WTO多边贸易体制下,缔约方所采取的某项措施并不 与其在WTO协议下明确承担的条约义务相违反,但是却使得任何其他成员方依据WTO所 直接或间接享有的利益丧失或减损,其他成员方就此依据WTO中有关争端解决的程序向 DSB提起申诉,由此而产生的申诉称为非违反之诉。

(3)其他情形。关于上述两种类型以外的其他争端类型及其所适用的程序和规则,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它的作用是“兜底”条款,意图把其他潜在的争端也纳入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管辖范围。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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