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土石坝工程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8000m3,单价为20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如下。
(1)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总价20%的工程付款。
(2)项目法人自第一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工程中,按5%的比例扣留保留金。
(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不超过估算的工程量10%时,对超过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
(4)工程预付款从累计工程款达到合同总价的30%以上的下一个月起,至合同工期的第五个月(包括第五个月)平均扣除。
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量如表4-1所列。
表4-1 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表
月份 | 7 | 8 | 9 | 10 | 11 | 12 |
完成工程量/m3 | 1200 | 1700 | 1300 | 1900 | 2000 | 800 |
累计完成工程量/m3 | 1200 | 2900 | 4200 | 6100 | 8100 | 8900 |
2.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开始扣除?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
3.12月底监理单位应签发的凭证金额为多少?
参考答案:
解析:1.合同总价:200×8000=160(万元)
工程预付款:160×20%=32(万元)
2.30%的合同总价为:160×30%=48(万元)
第一个月实际工程款:200×1200=24(万元)
第二个月实际工程款:200×1700=34(万元)
到第二个月工程款累计金额为:58万元,已经超过30%的合同总价,因此,预付款应从第三个月(即9月份)开始扣。
9月、10月、11月和12月每月应扣预付款金额:32÷4=8(万元)
3.由于实际完成的总工程量为8900m3,超过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8000m3的10%,即100m3,该部分按照新单价执行,新单价:200×0.9=180(元/m3)
第12月工程款:200×(800-100)+180×100=15.8(万元)
第12月应扣保留金:15.8×5%=0.79(万元)
第12月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8万元。
因此,12月底监理单位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15.8-8-0.79=7.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