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运作前5个工作日,应通过会籍办理系统报备的材料有( )。

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设立日期、存续期、类别(限定性或非限定性)、组合投资比例

B.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C.专用证券账户代码和名称、专用席位编号

D.负责资产管理计划主办人员情况

答案

参考答案:B,D

解析: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运作前5个工作日,应通过会籍办理系统报备的材料有:①中国证监会出具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同意批复或无异议函;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④负责资产管理计划主办人员情况;⑤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使用的专用交易单元和专用证券账户;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机构名称。AC两项属于会员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会员之家”网页的“业务在线——资产管理”栏目下报备的信息。

单项选择题 A型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