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民事案件不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
A.王某是原告,开庭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B.李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C.韩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D.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经法院通知后仍不预交
答案
参考答案:B,C
解析: 可按撤诉处理的情况
[详解] 《民事诉讼法》第129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可见A可按撤诉处理。
《民诉意见》第162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可见B不按撤诉处理。
《民诉意见》第15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缺席判决。可见,只有法定代理人才可以按撤诉处理,C不按撤诉处理。
《民诉意见》第143条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可知D可按撤诉处理。本题答案为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