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之子X因抢劫乙的财物一审被以抢劫罪定罪判刑。乙在司法机关作为X抢劫案的被害人作证。一审判决后,X提起—亡诉,甲聘请了律师丙作为X上诉案的辩护人。为使X逃避刑事处罚,丙伙同甲指使乙在二审法院审理案件期间改变了原证词,丙在此期
间还面授X推翻原供述。

丙的行为构成:

A.伪证罪的教唆犯

B.包庇罪

C.妨害作证罪的共犯

D.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注意,本案中甲乙丙涉嫌的犯罪均为身份犯,各按照其身份定罪处罚,之间不按共犯处理。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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