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之子X因抢劫乙的财物一审被以抢劫罪定罪判刑。乙在司法机关作为X抢劫案的被害人作证。一审判决后,X提起—亡诉,甲聘请了律师丙作为X上诉案的辩护人。为使X逃避刑事处罚,丙伙同甲指使乙在二审法院审理案件期间改变了原证词,丙在此期
间还面授X推翻原供述。
丙的行为构成:
A.伪证罪的教唆犯
B.包庇罪
C.妨害作证罪的共犯
D.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注意,本案中甲乙丙涉嫌的犯罪均为身份犯,各按照其身份定罪处罚,之间不按共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