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00年1月2日,张某到A公司应聘,并于当日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合同于2002年1月1日期满。签订合同当日,张某被A公司派到B商场工作,与B商场签订了借聘协议,确定了借聘关系。至2001年7月6日之前,张某一直在B商场工作,由B商场对其管理并支付工资。2001年7月6日,B商场以张某违反商场的劳动纪律(即一个月内迟到两次)为由,与张某解除了借聘关系,同时,B商场口头告知张某,A公司也以相同的理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经查,张某确实在一个月内迟到两次,但不构成严重违反A公司劳动纪律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张某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案

参考答案:答: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张某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企业调解  当劳动合同解除产生的争议发生后,张某应当与A公司和B商场进行协商解决,当企业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2.仲裁  调解不成时,张某应在规定时效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起诉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求得张某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问答题


某火炮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9人死亡,49人受伤。该火炮厂是村办集体企业,由村民陈某任厂长,实行承包经营,实际上是由陈某与村民杨某合伙生产经营。后因经营亏损,陈某向杨某提出不再合伙经营,杨某同意,并提出修改合同,在合同上明确杨某也是承包人。于是,二人找到村领导,村领导明确表态,对杨某要求经营火炮厂的要求给予否定,理由是杨某没有这方面的技术和职称,不能让其办分厂。
但陈、杨二人私下商定以一个厂的名义,分成两组各自独立生产经营,自负盈亏,在未经任何部门、任何人检查验收的情况下,将厂房分为两部分,进行生产。由于厂房分割后,空间狭小,厂房内切引、插引等危险工序与封底、封面、编序等一般工序混于同一厂棚内。当时,农忙季节已过,要求来厂干活的村民很多,陈、杨二人将主要精力放在对外业务上,陈将厂内工作安排事宜交由其妻主管,杨则将工作安排事宜交由其女负责。
这二人都是一般农家妇女,未经过专门培训学习。开始二人还简单地给新来工人强调火炮安全生产的一般常识,然后安排上岗,后来连简单的要求都不强调就安排工人上岗。事故发生当天,切引工龙某在工作台上垫上木板,用菜刀将引线切成小把,供插引工领去插引。因当时来做工的人较多,切好的引线不够用,龙某就用另一名工人切过油蜡纸的菜刀和垫板,肩上搭着引线,在工棚内、插引区来回走动,随意切引线,当龙某在工棚南段东端切引线时,发生燃烧,引起待插引火炮发生爆炸,导致事故发生。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事故直接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单项选择题